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利民 通讯员 廖杰 江黎
“法官,我要起诉!”
前不久,姚女士来到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法院大塘法庭,情绪激动,泪眼婆娑。
大塘法庭的法官了解情况后得知,姚女士与丈夫的婚姻出现问题,其与丈夫、婆婆共同出资购买的二手房屋现在由婆婆居住,她刚刚与婆婆李女士因购房款退还问题发生冲突,一气之下来到法庭准备起诉。
因该起纠纷涉及到甘溪镇的村民和大塘镇的住房,情况较为复杂,法官初步判断该纠纷仅靠基层法庭一己之力难以妥善化解,于是,大塘法庭将该起纠纷反馈至大塘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由中心协调大塘镇、甘溪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所以及大塘派出所和大塘法庭共同“会诊”解决该起纠纷。
通过多方协调,姚女士与婆婆李女士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姚女士放弃房屋居住权,李女士退还姚女士购房款及利息共计90,000元。
鉴于该协议具有给付内容,双方在法庭的建议下申请司法确认。在材料已经齐备的情况下,婆婆李女士突然提出“房屋必须归我”的要求,但要满足她的要求,协议上还需要其儿子冯某某也放弃对该房屋的相应权利。因案涉房屋系姚女士夫妇和李女士共同购买 ,如需处置房屋权属,必须让冯某某一起参与进来。
大塘法庭再次组织调解,让冯某某也参与进来,因案涉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冯某某与姚女士同意在办理过户登记时放弃相应份额,李女士退还姚女士购房款及利息共计90,000元。
通过法庭耐心地讲解继承、房屋过户等法律风险,双方就该调解协议申请了司法确认,并在大塘法庭履行调解协议内容。李女士现场退还现金90,000元,冯某某将案涉房屋原房产证交付给李女士,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近年来,大塘法庭建立“司法问诊3+N·全域联调”机制,将解纷阵地前移,机制运行至今,大塘法庭不仅通过普法与“巡诊”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并调处纠纷外,还多次对辖区内的四个乡镇开展“巡诊”普法活动17次,坚持“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通过联合“会诊”参与纠纷调解共计184起,成功化解176起,其中化解重大疑难纠纷15起。
大塘法庭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结合司法确认的方式,真正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彻底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