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前阵子听朋友说了件特别揪心的真实事:亲戚家早已成年的孩子,确诊了精神分裂症。孩子趁着家人不注意,偷偷在网贷平台办理了借款,到手的钱很快全部挥霍干净,逾期之后彻底无力偿还。
于是催收电话直接打到了父母手机里,催收人员紧逼父母说:“你家孩子精神有问题,你们是监护人,这笔钱必须你们还,否则就会起诉你们。”
很多家长遇到这种情况都陷入两难。一边害怕强硬对峙刺激到患病的孩子,导致病情加重;一边又满心惶恐,担心法院判定自己兜底还债,掏空家里多年积蓄。
今天就结合真实法律规定,给大家讲透这个家长最关心的问题:已经成年、患有精神分裂的子女欠下网贷,父母到底有没有法定还款义务?
有精神疾病,不代表父母自动成为法定监护人
现实里绝大多数家长都被一个误区误导了,大家习惯性认为,只要孩子患有精神疾病,父母就理所应当是监护人,孩子欠下的债务就该父母兜底。但事实上,这种认知和法律规定完全不符。
法律层面,并不是所有精神疾病患者都自带监护人,监护关系的认定有着非常严格的标准,只针对特定人群。未成年人的监护规则大家相对熟悉,低龄儿童自然需要监护人,但年满十六周岁、能够依靠自身劳动稳定生活的未成年人,法律会直接视作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很多人不清楚的是,哪怕是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就算手握精神残疾证、有医院出具的精神分裂症确诊病历,也不会自动被认定为民事行为能力受限。
成年精神病患者想要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设立法定监护人,必须走完整的司法程序。需要由近亲属向当地基层法院提交申请,经过专业的司法鉴定确认精神状态,最终凭借法院生效判决书,才能正式完成认定。
简单来说,单纯的病历、诊断证明,仅仅代表孩子患病,在法律上无法成立监护关系。催收一味拿“监护人”的身份施压父母,本身就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恐吓。
法律从来没有“子债父偿”,成年人债务完全独立
民间一直流传着“子债父偿”的老话,但在现行法律体系中,根本不存在这样的规定。父母和成年子女是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借款合同始终遵循谁签约、谁担责的核心原则。
这类网贷,全程都是孩子本人实名注册、人脸识别、自主操作申请,父母既没有在借款过程中签字担保,也没有作为共同借款人参与借贷,更没有使用过一分钱贷款资金。从法律角度来讲,父母天然没有替子女代偿债务的义务。
即便子女确诊精神分裂症,个人债务也不会凭空转移到父母身上。法院界定还款责任人,只会聚焦一个核心关键,那就是孩子在申请贷款的那一刻,是否具备辨认自身行为、知晓逾期后果的能力。
贷款期间精神病急性发作,借贷合同直接无效,父母无需兜底
如果孩子办理网贷的时间段,恰好处于精神病急性发作期,认知和判断能力完全丧失,经过司法鉴定和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贷行为的性质就会彻底改变。
依据《民法典》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直接无效。这也就意味着,孩子签下的这份网贷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这种情况下,网贷平台无权索要高额利息、违约金以及各类逾期罚息,借款人仅需要归还平台实际发放的本金。还款也只会优先处置孩子个人名下的存款、资产,如果孩子名下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父母完全不需要自掏腰包补齐欠款,不用承担任何兜底责任。
认知能力部分受限,大额网贷未获家长认可,父母无需还款
还有一种很常见的情况,孩子虽然确诊精神分裂,但病情并未严重到完全丧失认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动辄几千、上万的网络贷款,早已超出他自身的认知范围和风险承受能力。
父母对这笔借贷全程不知情,事后也明确拒绝认可该笔借款。根据《民法典》第145条规定,未经监护人同意、事后未被追认的民事行为无效。对应的网贷合同同样作废,只需要返还本金,所有利息、罚息都无需承担,执行财产也仅限子女个人所有。
但如果父母长期疏于监护,随意将手机、身份证交由患病子女保管,明知孩子存在反复私自网贷的行为却放任不管,存在明显监护过错,法院也仅会判定承担极小部分本金损失,不会全额代偿,利息和罚息依旧无需承担。
病情稳定、意识清醒期间借贷,债务由子女个人全权承担
精神分裂症大多存在病情间歇期,很多患者在稳定期意识清晰、状态正常。如果孩子是在病情平稳、头脑清醒的状态下办理网贷,能够完整读懂借款条款,清楚知晓逾期罚息、被起诉的后果,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该状态下签订的网贷合同合法有效,产生的所有债务,都只由子女个人承担。父母自愿帮忙还款,是出于亲情的善意帮扶,属于个人选择,法律绝对不会强制要求父母代为偿债。
遭遇催收骚扰、被起诉,家长正确应对方式
您如遇到这类纠纷千万不要慌乱,更不要被催收的恐吓话术裹挟,盲目借钱还款。
日常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孩子的全套就医资料,诊断证明、住院记录、长期购药单据、复诊记录全部整理留存,这些都是关键证据。一旦被平台起诉,庭审中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重点核实孩子贷款当日的真实精神状态。
开庭时清晰向法官说明事实,自身对该笔借贷完全不知情,没有参与担保、没有使用贷款资金,明确拒绝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遭遇平台或第三方催收恶意电话轰炸、短信恐吓、上门滋扰,一定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保存通话录音、短信截图、通话记录。可以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情节恶劣、威胁家人人身安全的,直接报警处理。
只要依法应诉、固定完整证据,就能守住自己的合法财产,不用平白承担不属于自己的债务。(文/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
本文仅为法律科普参考,不构成专业诉讼代理意见,如遇同类债务纠纷,建议携带病历、借贷记录咨询专业律师。
责编: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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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胡世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