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和园”擅自更名虚假宣传 阳台违规全封闭违建侵害业主权益

来源: 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日期:2026-04-25 10:39:11  点击:次  分享到:

      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记者 张仁和)近日,辽宁营口多位购买“绿城和园”房子的业主集体发声维权,直指该楼盘开发商存在项目名称无故删减更改、全程虚假营销宣传、房屋外立面阳台擅自变更设计、整体玻璃全封闭违规违建等问题。业主倾尽积蓄安家置业,却遭遇货不对板、承诺落空、房屋违法建设等烦心事,合法购房权益遭到侵害,引发关注。


      据业主介绍:他们在选购该小区房屋时,楼盘全程以“营口绿城和园”为名称对外推广宣传,无论是售楼处沙盘、宣传资料、线上房产平台信息,还是置业顾问的口头介绍,均明确标注“绿城”品牌字样。正是出于对“绿城”这一知名房企品牌口碑、房屋品质及物业服务的信任,我们才选择在此购房,倾尽家庭积蓄,甚至背负长期房贷,只为购置一处安心居所。


     “可在项目建设后期、临近交付时,我们意外发现,开发商在未提前向全体业主告知、未征得我们任何同意,也未进行任何官方公示说明的情况下,擅自将楼盘名称中的‘绿城’二字剔除,更改为‘营口和园’。”
    “我们始终是冲着绿城品牌品质选购房屋,如今开发商私自更名、剥离品牌背书,让我们此前的购房期待落空,心里十分不解也倍感无奈。”


      另据介绍:房屋实际建设情况也与前期承诺严重不符。购房时,户型效果图、规划施工图纸以及购房合同中的示意图,均明确标注房屋为开放式外露阳台,搭配镂空金属防护栏杆,这也是我们认可房屋户型、决定购买的重要原因。但实际建成后,开发商却私自更改了原有规划设计,在未经过规划部门审批、未履行任何变更公示流程、也未告知我们业主的前提下,将所有楼栋的开放式阳台统一拆除原有栏杆,加装大面积钢化玻璃进行全封闭改造,完全改变了房屋原本的外立面结构。


     “ 改变建筑外立面、封闭开放式阳台的施工,需要提前申报并获得审批,而开发商此次行为属于未经审批擅自施工。这样的违规改造,不仅让房屋采光、通风效果大打折扣,影响正常居住体验,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更可能导致房屋无法通过规划竣工验收,影响后续不动产权证的办理,这让我们全体业主都十分担忧后续居住和产权问题。”


     “作为普通购房者,我们始终希望能够依规维权、理性解决问题,并无其他过分诉求。只希望开发商能够正视存在的问题,就擅自更改楼盘名称一事给我们业主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时能够严格按照前期审批的规划图纸和购房约定,对阳台违规封闭部分进行整改,恢复原有设计;也希望开发商能妥善解决后续产权办理等相关问题,保障我们业主的基本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并公示 。
 第四十五条:未经核实或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不得竣工验收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销售后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变更须批准并书面通知业主,业主有权退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禁止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
       开发商借“绿城”品牌溢价卖房、事后“摘牌”,属于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让业主的品牌期待与品质预期落空。
    希望辖区政府及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执法部门,对购房业主反映的相关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逐项认真细致核查,依法督促开发商全面落实整改。
      近两年来房地产行业整体行情持续承压、市场整体低迷。越是行业困难时期,房地产企业更应当坚守底线、依法依规施工建设,严格按照审批设计图纸标准施工,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信守前期宣传与购房约定,切实对购房业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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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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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胡世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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