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省卫健委发布全省第三批可进行核酸样本采集及检测的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名单(动态管理)公告。本批增加49家可进行采样或检测医疗卫生机构,首批和第二批发布306家医疗卫生机构中有37家机构检测工作形式有调整。
本批增加49家
37家机构检测工作形式有调整本网记者:刘春梅 姜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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