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为,男,1945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解放军艺术学院美术系主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
1968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系,就业于内蒙古包头半导体厂,1972年,内蒙古包头日报社美术编辑,1980年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系研究生班,1997年至2007年任中国美术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主持美协工作。现为解放军艺术学院美术系主任兼教授,解放军美术创作院院长,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协主席。
长期担任中国美术家协会领导,是美术界学术带头人,为全国美术事业的繁荣做出重要的贡献,在美术界享有较高的声誉。多次参加国内重大美术展览并屡屡获奖。《雏鹰》获首届80年代中国画展优秀奖,《瑞雪》获首届全国教师美术展览优秀奖,《小米加步枪》获建军60周年美展优秀奖,《大漠》获全国工笔山水画展一等奖,《漠上》获中国当代工笔画首届大展金奖,《大漠孤烟》获中国当代工笔山水画展“北斗星”奖(金奖),《阳光下》获第七届全国美术作品展铜奖,《马背上的民族》获第二届中国当代工笔画大展一等奖,《晚风》获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70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银奖、《辉煌之路》获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65周年美术作品展览一等奖。作品多次在日本、英国、美国、德国、法国及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展出。出版有《写意人物画技法》、《刘大为速写》、《刘大为作品集》多部作品等。1992年被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4年获全国教育科技成果奖(军队级)二等奖,1996年被评为全国百名德艺双馨的艺术家,2011年获得首届中华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