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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小额诉讼程序 充分激活制度效能——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六大典型案例

【时间】2022-08-16 10:04:12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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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上午,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如龙通报近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并发布六大典型案例。乐都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熊国存,平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生林分别作了经验介绍。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法治、法治时代、青海日报、青海电视台、青海法治报、西宁晚报、海东电视台、海东日报等十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受邀参加。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通知要求,以及张泽军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中对于“基层人民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职能定位,切实将繁简分流的司法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实现司法资源高效配置、案件质效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大力推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目前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基层法院自 2019年开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结合实际情况,设定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标的额为3万元以下,以该标的额为标准,2019年至2021年,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民事案件共计859件。今年以来,根据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争议标的额为青海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1-7月全市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共1028件。其中,乐都区法院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民事案件共 1275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 49.07%,实际适用 804 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 30.95%,实际适用率63.06%,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2019 年以来,全市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1887件,调撤率达89.56%、服判息诉率为100%,平均办案时长22天,充分反映出小额诉讼程序快速、便捷、低成本解纷机制效能和程序优势。

会议指出,全市基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践行为民宗旨,在总结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小额诉讼程序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释放司法效能,探索妥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减少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高效兑现,让小额诉讼程序跑出司法“加速度”,努力实现了审判质效与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高度重视,全面加深对小额诉讼程序的认识,努力把小额诉讼工作打造为海东法院的特色亮点;真抓实干,坚持“应用尽用、促成适用”的原则,全力解决小额诉讼工作的重点难点;压实责任,全方位激发推进小额诉讼的工作活力,在今天上午全市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工作推进会上,陈有强专委代表院党组对小额诉讼程序应用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将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逐步形成海东特色小额诉讼模式。

会议强调,今后全市法院要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继续高标准推进小额诉讼工作,在约定适用小额诉讼案件适用率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小额诉讼对一审服判息诉率、发改率、平均审理时长等质效指标的提升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要依法适用,加大适用力度,让大部分案件通过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在速裁阶段得到化解,真正实现“当简则简”,保证“该繁则繁”;要加强团队配置,增强司法能力,大胆探索、积极应用,创出特色、推出品牌;要强化宣传引导,引导当事人合意选择小额诉讼程序,进一步释放程序效能、激发制度活力;要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案程序,最大限度减少资源内耗,保证审判工作高效推进;要结合多元解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通过非诉在前、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分层递进解纷路径,真正实现让正义提速、为群众解忧。

全市基层法院主管院领导、立案庭庭长及民事审判庭庭长列席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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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cnnqi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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