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我们从湘潭市住建局获悉,湘潭市日前出台《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城区棚户区片区改造和开发的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19〕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宽了棚户区改造的融资渠道。
《实施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和开发的内容包括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出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经营性用地开发建设、产业招商、片区运营管理等。值得一提的是,在实施过程中,社会资本必须参与棚户片区内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并报价,可以采取土地带规划条件和方案的方式公开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
湘潭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湘潭市自2010年启动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已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10万余户,较好地满足了群众“以小换大、以危换安、以旧换新”的住房需求,助力住房困难群众实现了从“忧居”到“优居”的蝶变。但湘潭属于历史老城区,老工业基地集中,改造开发任务仍然艰巨,离人民群众安居优居的需求和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为确保落实湘潭市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全面完成2019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在统筹考虑湘潭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国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政策要求,出台《实施意见》正当其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城区棚户区片区改造和开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多样化,将创新棚改融资机制,进一步加大我市棚户区改造力度,充分发挥棚改拉动经济增长和保障改善民生的作用。”这位负责人说。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参与的市城区棚改开发项目,按规定享受国、省、市棚户区改造及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湘潭市通过从土地出让、财政支持、投资补偿、产业扶持、审批服务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增强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和开发的信心,进一步加快湘潭市棚户区片区改造和开发进程,为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提供基础保障。(通讯员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