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学习两高两部四个意见工作会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旭勇主持会议,其他院领导、扫黑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公诉科科长、扫黑办主任蒋皇增带领参会成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事实“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对相关条文规定进行了阐释。
欧阳旭勇检察长强调,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例汇编学习“四个意见”,并在办案中贯彻落实,结合已办恶势力犯罪案件,强化学习黑恶势力犯罪的构成、认定标准,在今后办案过程中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拔高, 不降格”,坚持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