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湘潭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住房保障部门及市、区平台公司等单位,集中调度部署2019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并对《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城区棚户区片区改造和开发的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19〕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学习传达和贯彻宣讲。
今年湘潭市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全年下达目标任务14000户。其中包括纳入2019年国省棚改计划任务4100户,2020年棚改项目库条件成熟、提前至 2019年实施的5900户,更新棚改任务4000户。
会上,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琼强调:
一要严把时间节点,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纳入2019年国省棚改计划的项目(含货币安置和改扩翻项目)6月底前开工率要达到6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2020年提前至2019年开工及更新棚改任务力争在12月全面完成任务。
二要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力促项目提速。加强协调对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三要创新融资方式,全力破解资金瓶颈。全力争取国省专项补助资金和棚改专项债券额度,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和开发,多方筹措资金。
会上还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住保科负责人从工作目标、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以及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和开发的内容、实施路径、资格条件、相关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实施意见》进一步畅通了为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和开发的渠道路径,有助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棚户区片区改造和开发进程,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
黄琼同志指出,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棚户片区改造和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谋划,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要精准划定、精准包装、精准测算、精准制定政策,力争在6月30日之前分别成功引进一个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和开发项目。
会上还安排部署了征拆项目扫尾清零、D级危房建档立卡等工作。(通讯员:潘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