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湘潭市涟水流域“清四乱”、畜禽污染治理、禁养区退养、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入湘江口水质达标工作推进会召开。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涟水河市级河长刘永珍出席会议并讲话,调度涟水流域系列工作。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卫平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等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分管负责人分别就涟水河流域“清四乱”进展、涟水入河口断面水质综合整治工作、全市禁养区退养和涟水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涟水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魏伟表示,今年以来,为补齐环境短板、打赢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湘潭水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提前谋划,年初即编制并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意见后,于3月15日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名义印发了《2019年度涟水流域水质达标综合整治方案》,从全流域整体管控的角度出发,调整原有上下游水质目标考核体系。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枯水期及各分断面水质动态监测,对涟水两岸的主要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的具体措施,确保涟水入河口水质达标。
结合前期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刘永珍强调:要提升认识,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布置的任务和考核要求,坚持强力问责,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要明确任务,就“清四乱”工作,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务必切实压实责任,加快进度,严格执行销号制度,在今年5月30日前完成“四乱”问题整治任务。就禁养区退养工作,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务必马上部署行动,做好禁养区划定和退养情况排查,攻坚克难,确保在今年6月15日前全部退养到位。就涟水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要按照现有政策继续执行,做到政策兑现,对畜禽养殖场(户)继续完成引导退养,实施提质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就涟水入河口断面水质综合整治工作,由环保部门牵头,根据工作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综合施策,抓紧抓实,全面推进各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确保涟水入河口水质达标。就涟水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住建部门牵头,专题研究如何有序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正常运营,按照进度,实事求是,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要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抓紧落实,按期保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信息报送;要积极争取资金;要强化执法监管;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促涟水流域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