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部分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创业,我市近日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行动。
本次活动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我市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开展走访登记,全面摸清辖区内援助对象人员底数、基本情况和就业服务需求,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针对援助对象特点,围绕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加强职业指导,积极推荐适合的岗位信息;对有就业意愿但技能不足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运用政策手段托底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