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开始接种第三剂次新冠疫苗
【时间】2021-10-10 11:15:08 【阅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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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崔秀军)根据国家、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加快构筑全市人群免疫屏障,伊春市即日起正式启动第三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疫苗一样,接种一段时间后,有保护效果减弱的情况存在,加强免疫后,则会使这种下降出现“强势反弹”,产生更高的抗体保护。
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18-59岁人群,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中开展加强免疫;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60岁及以上老人感染后容易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
完成加强免疫的人群健康码将由金码升级为钻石码,作为后续加强针查验凭证。
现阶段加强免疫接种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使用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的人群,使用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肺炎、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接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任何正在服用或近期服用的药物,包括非处方药,都应告知医师。接种后,按规定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及时就医。接种疫苗后,仍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等,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0月1日-10月31日:4月30日前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在优先保证重点人群接种的基础上,按意愿有序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11月1日-11月30日:5月31日前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
12月1日-12月31日:6月30日前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
请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到原疫苗接种点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来源】伊春发布 【作者】
【责任编辑】heilongjian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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