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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出台!公办、民办校招生方案热点解读来了!

【时间】2020-06-02 09:09:13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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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出台!
与公办校同步招生、不得兼报 
招生计划不足可跨区

6月1日,哈市教育局发布了《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严禁招收特长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以面向本区范围招生为主,招生计划有剩余可跨区招生,不得招收非本县(市)生源。

不得跨区域招生
招生计划不足时可跨区


民办小学应招收入学前年满6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前)有学习能力的儿童,且须符合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户籍(居住证)、房产等相关要求,民办初中应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且须符合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户籍(居住证)、房产等相关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九区所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面向本区范围内招生为主,在本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经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剩余计划可以跨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优先)招收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九县(市)所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非本县(市)生源。

严禁超计划招生
严控“大校额”学校


学校招生计划一经核定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未经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优质均衡区、县(市)建设指标,严禁超标准班额,对现有"大校额"学校要严格控制并逐年削减招生计划,确保在本区县(市)达到优质均衡时限内实现不超标准校额,不得出现新的"大校额"学校。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要报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应包含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办学基本条件、收费标准、招生计划数、住宿情况、公开承诺、招生咨询电话等内容。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由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向社会发布,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报名、开展招生。严禁将小学未毕业学生或无小学学籍的学生招收到初中学校就读。

报名人数超计划100%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入学政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跨区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按剩余计划数100%电脑随机录取。跨区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计划数的,直接录取。

九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可以根据学生意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直升学生不列入随机录取范围,拟直升学生数大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也须采取随机录取方式确定直升名额(设有幼儿园部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现有在园幼儿可以同小学直升初中办法。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新入园的幼儿不再允许直升)。

高校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附属学校,纳入所在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高校教职工子女可采取直升方式入学,附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的应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在招生范围内公开招生。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烈士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享受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等入学政策。

公办民办同步招生
不可兼报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只可选择公办或民办其中一种入学方式,不可兼报。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一经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即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或公办初中对口资格。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名学生只能选报1所。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按报名志愿随机确定录取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录满(完)为止。电脑随机录取由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未被相应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以报名时提交的户籍或房产信息为依据)统筹安排入学。

严禁人籍分离
空挂学籍


招生结果经公示后统一办理学籍,严禁擅自更改录取结果。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录取以外方式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酌情核减该校当年或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

哈尔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20大热点解读

6月1日,哈市教育局发布《哈尔滨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根据家长们关注的学区问题、学籍问题、招生方式变化等热点问题,哈市教育局针对20大热点问题予以解读。

1、2020年哈市小学、初中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2020年,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哈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不足年龄(201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无法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公办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哈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孩子虽然已经六周岁而且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想推迟一年等明年再上学可以吗?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否则,因第二年学区学校学位已满而不能招收该儿童入学区学校的责任应由儿童的监护人承担。

3、适龄儿童在学区小学入学有什么具体要求?
公办小学校招收区、县(市)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区、县(市)教育局会根据本地实际细化"两个一致"要求或明确可视为"两个一致"的情况。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学区是由市教育局还是区教育局划定?划好的学区是否会时常调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以区、县(市)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因此,学区是由区、县(市)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划定居住区的入学学区。已划定的学区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必须经由区、县(市)教育局进行审慎论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划片及片区调整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

5、招生方式会有什么新变化吗?
针对"大校额"和热点公办学校学位紧张问题,部分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积极探索符合本区实际的招生方式改革,"一区一策"实施诸如"积分制入学"、"学位锁定制(五年一学位、六年一学位或九年一学位)"等招生方式,逐步实施按计划招生,妥善合理分流生源,促进学位供需均衡,具体办法由区、县(市)制定。

6、公办小学报名招生方式、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哈市今年建设并逐步使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推进招生工作信息化,网上公布招生信息,力求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核验,让孩子和家长少跑路,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公开、透明、便利、高效、快捷。

6月17-28日,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6月29日-7月10日,进行报名信息核验。7月20-22日,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址另行通知,部分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提前进行通知)

7、网上报名确有实际困难的怎么办?
区、县(市)教育局、学校会进行指导、帮助。

8、公办初中依旧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吗?
2020年,哈·市公办初中依然招收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

9.孩子户口不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小学毕业后应就读哪所初中学校?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户籍变迁等情况)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升入初中。

10.民办小学毕业生、民族小学毕业生、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是否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
民办小学毕业生可以回户籍地公办初中就读。民族小学毕业生,不再就读民族初中的,可以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我市在外地就读的(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

11.如何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民族小学、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分别向毕业公办小学、毕业民办小学、毕业民族小学、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学校或教育局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填报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12.孩子初中想学俄语,我市都有哪些初中学校招收俄语生?如何报名?
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市群力经纬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9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1中学校等5所学校的俄语班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哈尔滨市文府中学、双城区第6中学的俄语班在其所在区范围内招生。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的俄语班在各自的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

志愿到初中俄语班学习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允许招收俄语班的学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俄语班招生在6月28日前完成。 

13.公办初中报名招生方式、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6月29日-7月3日,家长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13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20-22日,对报名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进行补充。7月31日前,完成公办初中入学信息核验。8月4-8日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含完成小学升对口初中学生信息导入和补充),并陆续发放公办初中入学告知信息。(部分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提前进行通知)

14.在哈尔滨工作居住的外地人员子女想在哈尔滨上小学,报名入学时需提交哪些材料?还需要务工或就业证明吗?
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市居住的居住证。从2019年开始,已经不需要再提供随迁子女父母的务工或就业证明。

15.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者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如何就学?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住宅产权证等)不符的,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16、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应该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哈尔滨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17、哈市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择校生吗?
哈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报名民办学校。

18、民办学校招生是如何规定的?
详见《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20〕1号)和"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19、哈市今年小学、初中新一年级班科任老师怎么确定?新生如何分班?
哈市所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2日。

20、如果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具体问题,比如说上哪个学校自己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依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的责任主体。所有初中、小学(含市直及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如报名条件、学区划分、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均衡分班等,均由各区、县(市)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应按照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向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

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区、县(市)咨询电话和查询网站

道里区小学:84696417

道里区初中:84699013

网址:http://www.hrbdl.gov.cn/

道外区小学:87858115

道外区初中:57635598

网址:http://www.hrbdw.gov.cn/

南岗区小学:87573526    

南岗区初中:87573502

网址:http://www.hrbng.gov.cn/

香坊区小学:51860181

香坊区初中:51860028

网址:http://www.hrbxf.gov.cn/

平房区:86805370    

网址:http://www.hrbpf.gov.cn/

松北区:88080035   

网址:http://www.songbei.gov.cn/

呼兰区:57321399    

网址:http://www.hulan.gov.cn/

阿城区:53744646    

网址:http://www.acheng.gov.cn/

双城区:83363012    

网址:http://www.hrbsc.gov.cn

五常市:53522838

网址:http://wuchangedu.hljwch.gov.cn/

尚志市:53324305

网址:http://www.shangzhi.gov.cn/

宾  县:57982720    

网址:www.chinabx.gov.cn/

巴彦县:57529163    

网址:www.bayan.gov.cn

木兰县:57088547    

网址:www.mulan.gov.cn

通河县:57427464    

网址:www.hrbtonghe.gov.cn

延寿县:53023784

网址:http://www.hlyanshou.gov.cn/

方正县:57117911    

网址:http://www.hrbfz.gov.cn

依兰县:57280177    

网址:http://www.hrbyl.gov.cn/

市教育局:84617240  

网址:http://www.harbin.gov.cn/ 

哈尔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15大热点解读


6月1日,哈市教育局发布了《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哈市教育局对于市民关注的跨区域招生、民办公办同步招生、是否可兼报等15大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1.《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出台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秩序,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健康发展,根据《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黑教规〔2020〕1号),结合哈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2.哈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哈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区、县(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3.哈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和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可以跨区招生吗?
民办小学应招收入学前年满6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前)有学习能力的儿童,且须符合区、县(市)教育局制定的户籍(居住证)、房产等相关要求。民办初中应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且须符合区、县(市)教育局制定的户籍(居住证)、房产等相关要求。

九区所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面向本区范围内招生为主,在本区的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经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剩余计划可以跨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优先,下同)招收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九县(市)所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非本县(市)生源。

4.所在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能报名其它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吗?
只有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本区的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所在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才可以跨区报名。

5.户籍所在区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能报名其它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吗?
只有在没有报户籍所在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而且其它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所在区和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报名人数均小于招生计划(或剩余计划)数时,才可以报名其它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6.哈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式是如何规定的?是否可以通过笔试、面谈等方式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入学政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跨区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按剩余计划数100%电脑随机录取。跨区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计划数的,直接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招收特长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报名、开展招生。也就是说,通过笔试、面试、面谈等方式"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都是不允许的。

7.孩子现在就在民办学校小学部(或幼儿园部),是否可以直升民办初中(或小学)?
九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可以根据学生意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直升学生不列入随机录取范围,拟直升学生数大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也须采取随机录取方式确定直升名额。

设有幼儿园部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现有在园幼儿可以根据入园约定和幼儿意愿采取直升方式入本校小学部,具体办法同上述小学直升初中办法。自《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新入园的幼儿不再允许直升。

8.有意愿让孩子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上学,如何获得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如何进行报名?
哈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招生,预计6月中旬(平台地址和信息发布时间由各区县市另行公布),家长可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发布的招生信息和政策解读,了解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相关要求和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9.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能够兼报吗?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只可选择公办或民办其中一种入学方式,不可兼报。

10.如果报名民办学校了,还能进学区小学或对口初中吗?
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一经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即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或公办初中对口资格。也就是说,报名未被录取的、报名民办校后又不想去的、报名了但资格审核未通过取消报名资格的,均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或公办初中对口资格。这些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11.可以同时报几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吗?
不可以,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名学生只能选报1所。

12.孩子现在就读"六三"学制的小学5年级,可以报名"五四"学制的民办初中吗?
不可以,严禁将小学未毕业学生或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招收到初中学校就读。"六三"学制的小学5年级不是毕业年级,不可以报名"五四"学制的民办初中。

13.2020年哈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和录取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以下为预计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提前进行通知,并在由区、县(市)教育局在"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

6月17-20日12:00,家长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填报1所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真实、完整、清晰地提交报名所需要的所有资料,报名截止后不得变更或放弃已选择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志愿。

6月21-22日12:00,对本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第一次接受跨区(仅限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

6月23-24日12:00,对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的,第二次接受跨区(仅限其它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

7月1日,公布经审核后的实际报名人数和名单。所有经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获得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资格。

7月3日,对本区报名人数不超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选择直接全部录取。对跨区(1-2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计划数的,也选择直接全部录取。对于本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的100%。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跨区(1-2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

7月4-6日,对直接录取和取得随机录取(在计划数序号内)资格的学生进行交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对放弃录取的名额,以短信、电话等形式按随机录取序号顺次通知家长交费,在7月11日15:00前录满(完)为止。

7月13日,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本区、县(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确认录取名单。

14.哈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什么时间分班?  
8月22日,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对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进行电脑随机分班。   

15.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怎么办?   
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酌情核减该校当年或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

本网记者:刘春梅  姜莉娜
【来源】生活报 【作者】
【责任编辑】heilongjian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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