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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校园霸凌,倾心守护少年的你

【时间】2020-11-04 08:56:24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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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为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案事件的发生,10月27日,富锦市公安局西平派出所民警分别深入到富锦市第六小学、第三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律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中,民警首先将法律知识融入到校园欺凌案件中,以实际案例和法律介绍等形式,讲诉了未成年人在发生校园欺凌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运用日常工作经验,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阐述了青少年校园欺凌的对学生及社会的恶劣影响。同时还教育学生们要洁身自好,不要言语侮辱他人、不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不参与打架斗殴,在发生校园欺凌时,要敢于与来自校园内外欺凌行为进行灵活机智的斗争,同时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及帮助不良少年。

何为“校园霸陵”

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1、抱有恶意:孩子可能还不太懂得掌握语言和行为的分寸,也不能很好的控制情绪,但如果抱有恶意去故意伤害别人,那就是校园欺凌。
2、力量不平衡:欺凌者拥有高于被欺凌者的力量,包括权力、体力、声誉、外表等,或者几个孩子联合起来欺负一个孩子。
3、长期重复性:校园欺凌的行为一旦产生,并且没有得到及时遏制,就会固化为相处模式,长期反复出现。
4、造成受害人情绪创伤:除了肢体和言语攻击,一些其他大人觉得无伤大雅的行为,比如嘲笑捉弄、孤立隔绝等,也会给受害人造成强烈的心理和情绪创伤。





温馨提示







家长总是认为孩子之间有些小摩擦和冲突很正常,但如果摩擦和冲突具备以上几个特征就是校园欺凌了。

了解了欺凌的特征后,家长要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孩子在学校与同龄人的相处模式,比如和孩子聊聊班级和同学,和老师、其他家长、孩子的朋友沟通等,如果发现孩子处于不正常的相处模式,不管是欺凌还是被欺凌,都要及时尽早干预。
【来源】佳木斯公安 【作者】
【责任编辑】heilongjian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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