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为贯彻落实分局党委“平安之夏大会战”工作部署,进一步严厉打击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水泉子森侦中队积极开展清缴非法枪爆物品行动,通过张贴通告、巡逻踏查、号召辖区居民积极举报线索。
5月7日,中队民警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时收缴自制火药枪一支。当日,民警在四屯林场施业区47林班巡逻时发现树边有一可疑灰白色塑料袋,上前查验发现一支由发令枪改装的火药枪。中队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至分局,并对发现枪支位置进行定点及现场勘验。
经勘验,该枪为自制火药枪,无品牌,无枪号,枪把为银灰色,枪身为黑色,枪长18厘米。目前,该枪支已被依法收缴并移交至分局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