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刘春梅 姜莉娜)为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兴隆林区群众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意识,兴隆分局森侦大队结合“首季攻势”专项行动,在兴隆林区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检查及宣传教育行动。
此次检查主要对山副产品经销店是否存在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对山副产品经销店经营者普及了新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法律知识,告知其修改后的刑法保护范围涵盖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外的其他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各森侦中队出动警力,对进出各林场所施业区的车辆和人员开展检查和法律知识普及工作。通过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规范了兴隆林区山特产品市场经营环境,提高了兴隆林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为今后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