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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线索背后的三起案件 | 方正县检察院主动监督办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

【时间】2020-10-28 09:22:14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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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黑龙江讯(本网记者:刘春梅  姜莉娜)“尊敬的王金力检察长:......为了感谢方正县检察院的业绩和恩情,我们给检察长和检察官们送了锦旗。我们写感谢信,就是弘扬正义的力量和社会正能量,让更多的人感受我们的国家是法治国家、和谐社会,能为成为中国公民而自豪骄傲。”日前,哈尔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金力收到了一封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的感谢信,虽然只是寥寥两页纸,字里行间却包含着对检察人员满满的敬意。

此信源于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2018年的一起交通事故无情地夺走了一对年轻夫妇邵某、薛某的生命,留下双方四位老人和一个六个月大的女婴。肇事司机戈某某变卖全部家产勉强支付了三十余万元的赔偿金后再无能力赔偿且承担了刑事责任,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绥化市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却分文未赔。2019年12月,方正县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支离破碎的家庭尚未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走出,又面临赡养老人、抚养幼儿的沉重压力,赔偿款执行无望,两家四位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面对着嗷嗷待哺的婴儿陷入了绝望之中。

今年8月,哈尔滨市检察院开展全市民事检察工作“追平赶超”百日攻坚活动,为基层院提供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对下指导。方正县检察院积极响应市院号召,按要求通过人民法院四大公开平台对该县人民法院进行日常监测。在监测过程中,发现上述案件并及时启动了检察监督程序。

被执行人之一绥化市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是否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是本案能否执行的关键。在调取执行卷宗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办案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该公司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并多次前往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车管部门调取该公司变更登记的档案材料和车辆信息,最终查实该公司名下有车辆70余辆。在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该公司两次转让公司股权并变更法定代表人,本案不符合终结执行的情形。方正县检察院向该县人民法院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建议恢复执行。最终被执行人绥化市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向邵某、薛某双方父母及其孩子支付了赔偿金68万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收到执行款后,交通事故受害人邵某、薛某的父母让亲属向检察机关及办案人赠送了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看到他们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检察官们的心中满是欣慰……

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是发挥检察监督效能,推动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民事检察的案件虽圆满解决,但检察机关并未停下办案的脚步。鉴于绥化市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高某在执行期间转移其持有的公司股权,逃避赔偿义务,办案人将高某拒不执行裁定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同时,考虑到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双亡,遗留的孤儿需要由祖父母抚养,而祖父母年迈又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办案人提出通过司法救助助力脱贫的建议,得到了院领导的认可。经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派专人按照法定程序为该孤儿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目前正在办理中。

一个线索办理三起案件,民事检察工作在守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进一步转变“以案办案”的传统办案观念,积极探索监督角度多元化发展,狠抓办案、注重实效,让人民群众既能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平正义,又能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增强了办案的综合效果。
【来源】哈尔滨检察 【作者】
【责任编辑】heilongjian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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