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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整版报道衡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时间】2023-11-20 21:38:40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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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1月3日,《湖南法治报》02版整版报道衡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绘就一江碧水——衡山检察高质效履职共筑湘江流域生态安全司法保护屏障》。全文如下: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郑雨佳 肖科能

  “水越来越清了,环境也越来越美了,看着这一江清水,感觉这一年以来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10月26日,湘江衡山船舶临时停泊区穿梭着一抹检察蓝,看着停泊区里整齐有序停靠的船只,衡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阳新宇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现象

  湘江流域衡山段船舶污染严重

  2022年7月,湖南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开展长江船舶污染督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集中整治长江湖南段船舶污染问题。

  衡山县检察院迅速行动,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专项清查。同年8月,该院经调查发现,湘江流域衡山段存在一定程度的船舶污染。事关衡山县30多万居民生活用水安全,该院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初查。

  湘江衡山段为什么会存在船舶污染?污染情况严重吗?这些污染物该如何处理,已经产生的污染又该如何修复?摆在承办检察官阳新宇面前的,是一连串的问题。

  “首先要做好实地调查,摸清实际情况。”带着问题和疑惑,阳新宇和办案团队一起走进湘江衡山船舶临时停泊区。

  “我们这个停泊区2018年7月建成,全长0.7千米,船舶采用多排阵列式停靠,最多可停靠约120艘,基本可满足全县船只停泊需求。”衡山县水运事务中心负责人向办案团队介绍湘江衡山船舶临时停泊区的基本情况。

  “这一河段的主要污染源来自生活污水和垃圾,主要原因是许多船户将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排江。”通过走访调查,办案团队对船舶污染情况有了初步了解:有一部分船舶存在污水处置配套设施不达标的情况,导致污水入江。同时,部分船民环保意识较为淡薄,直接将生活污水和垃圾排入江中,造成了这一段水体污染。

  船舶设施不达标、船户直排污染物,为什么相关职能部门没有管?

  为厘清职责,办案团队先后走访县水运事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等多家相关单位,果然发现有问题。其中,有两家单位对停泊区污染问题有管理职权,一是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机构水运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停泊区日常管理;二是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防治环境污染。

  “两者职责交叉、权限不明,使湘江衡山段水体污染问题成了‘两不管’。”阳新宇指出。

  其次,由于该停泊区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在推广使用的“船e行”APP,在该地却没能得到有效推广。由于无法对经停船舶进行全程闭环管理,此地经停船只常常自行其是,造成污染。

  走访

  督促防污染主体责任落实

  整治水体污染,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此,衡山县检察院党组多次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出书面专题汇报。同时,通过圆桌会议,与各职能部门积极沟通磋商、耐心释法说理,打通此前的监管堵点。

  “光座谈会都开了5次”,该案承办人之一、检察官助理曹文斌记忆犹新,“一开始,个别部门不理解、不配合,认为检察机关‘多管闲事’”。

  随后,检察官逐个击破,条分缕析地向相关职能单位和工作人员厘清其应当负有的监管职责、提醒相关法律责任风险、介绍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理念得以转变,思想得以统一,转而积极主动支持配合专项调研与相关整改。

  2022年11月1日,针对发现的问题,县检察院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项整治座谈会。在会上,检察官向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进一步运用科学技术,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数据共享,多部门联合监管;加强法治宣传,树立环保意识”。

  “守护一江碧水绝不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而应该是我们所有衡山人的义务。整治船舶污染需要我县多家单位部门携手并进,从预防、监管、治理、管理等角度多方面发力,逐条明确责任单位部门,让保护措施真正落地生根,起到实效。”会上,县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吴小林明确表示,县交通管理局将加强统筹,研究解决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与其他职能部门共同推进落实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此后,围绕船舶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专案组定期通报专项监督进展,就整治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衡山县交通管理局共商解决办法,专项监督和相关整治进度得以有序推进。

  “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检察官都会认真听取,尽量帮我们想办法解决,”县水运事务中心副主任罗士昱表示,“通过他们的工作,我们发现公益诉讼监督不是给我们找茬,而是帮我们理顺工作机制、更好履行工作职责”。

  整改

  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战

  12月1日,县交通运输局成立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水运事务中心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整改落实。

  经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该局决定引进第三方专业废品处理公司的方式优化区域管理、提升处理能力,同时通过严格管理来往船舶、加强法治宣讲等方式堵上污染漏洞。

  “我们利用‘船e行’APP收集了通行于湘江衡山段所有的船舶数据,通过收集到的数据来制定管理工作台账及联单,实现了船舶污染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寻、过程可控,完成了全程闭环监控的目标。”县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股长刘杰军告诉记者,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整改相对顺利,妥善解决了相关技术问题的结果是,通过整改形成的管理制度贴合实际、运行顺畅。

  “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整治决心非常大,”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郑飚告诉记者,“今年2月,副县长袁晓斌专门组织召开处置工作推进会,召集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执法局、第三方专业废品处理公司等多方参加,专题研究湘江流域衡山段船舶垃圾转运处置工作细则,对于需要解决的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主体和牵头部门,彻底理顺了一段时期内相关部门的具体权责”。

  监督

  还湘江碧水清波

  “之前不了解污水入江的危害,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会污染到自己喝的水,”船户老王尴尬地摸着头笑说,“现在工作人员经常叮嘱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饮用水,而且这里不但能免费停船,还能顺带免费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犯傻了”。

  2023年10月26日,回访时,隔得老远,检察官就看到码头上一块很大的空地上放置着两个长宽超过3米多、高2米多的生活污水存储柜。环卫工人正按时将其拖走进行处置,第三方专业废品处理公司也正在对油污水及含油污泥进行转运处置。

  检察官随即登上旁边几艘锚泊船只,看到船上均配有油污分离装备。

  “现在我们发船和停船都需要在这个‘船e行’APP上面进行登记。”闲谈中,船户老黄向办案团队展示使用“船e行”APP进行登记的过程。“登记之后你的船是什么时候停泊、什么时候发船,处理了多少垃圾和污水都会有数据显示”。

  自整改以来,湘江衡山船舶临时停泊区累计检查过港船舶780艘次,接收污染物705单,其中生活污水2.9吨、生活垃圾3.47吨,含油污染物0.43吨,完成污染物处理9次,“船e行”APP登记船舶数达601艘,涉污违法行为得到管控,船舶污染物监管实现全过程信息化。

  通过快速检测,目前湘江流域衡山段的水质已经趋近正常值。基于整改效果理想,县检察院遂决定结案。

  “用水安全是全县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县检察院这个案子办出了维护民生福祉的好效果,值得肯定。”县人大代表王灿表示,“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继续加强监督,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绿水青山。”

  “案件虽已办结,但对母亲河的保护不能结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多益表示,“我们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优势,推动‘优质个案办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协同推动整改’法律监督模式形成强大合力,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推动《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不断贯彻落实,以检察之力守护这一江碧水”。

【来源】湖南法治报 【作者】
【责任编辑】ccnntv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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