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6月10日电(记者刘良恒)记者从湖南高院1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南高院近日出台指导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14项举措,要求全省法院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其中,对个别单位拒绝招录、无故辞退湖北籍劳动者等就业歧视行为,湖南高院要求坚决依法纠正,切实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
湖南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立足审判职能,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综合运用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等法律手段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助力市场主体纾难解困,妥善审理合同纠纷,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正常运转,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确保国家惠企惠民政策落地,为抓好“六稳”“六保”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湖南高院还要求,全省法院要持续提升审判质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处涉疫、破坏交通秩序、哄抬物价、涉黑涉恶等刑事犯罪,加强复工复产过程中相关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