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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要来了,你更关注哪个“点”?

【时间】2020-05-26 08:25:23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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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准备好了吗?“民法典时代”真的要来了!民法典将分散的民事法律规范凝聚成完整的、体系化的法典。如今,这部凝聚着几代人心血,饱含着人们关注和期待的民法典终于将完成它的“成人礼”,走进千家万户,走进你我身旁。如果审议通过,民法典将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法典,作为民事权利保障的“宣言书”,将怎样保障普通老百姓的权利?代表委员们及专家就民法典草案中涉及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

  总则编:完善监护制度 保障“胎儿”权益

  民法典草案由总则编和6个分编构成。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它是民法典的开篇,也是民法典整体架构的基石,规定着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对整部民法典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民法典草案将民法总则纳入总则编,基本保持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统领民法典其他6个分编。

  一个胎儿还没有出生,父亲就去世了,这个胎儿有没有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总则编草案中增加了对胎儿利益的保护,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总则编草案还对监护制度作了完善,明确父母子女间抚养赡养等义务,扩大被监护人范围,强化政府监护职能,并就监护人的确定监护职责的履行,撤销监护等制度作出明确规定。总则编草案将见义勇为的行为通过法律形式予以鼓励和保护,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将人民本位贯穿始终,是民法典的突出亮点。”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表示,法典制定过程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足国情和实际、符合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

  物权编: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草案物权编规定了用益物权制度,明确了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

  现行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而草案物权编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表示,这样既能够保障农民获得稳定收入,又可以防止出现土地撂荒、闲置等状态。

  合同编:禁止高利放贷 完善合同规则

  民法典草案共有1260条,其中合同编有525条,占到近一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近年来,套路贷、高利贷等民间借贷领域的诸多乱象既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也给经济社会稳定带来隐患。为此,民法典草案合同编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这体现了国家对高利放贷日渐趋严的惩处态势。禁止高利贷也是为了鼓励人们将更多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这在当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有重要现实意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表示。

  草案合同编也予以明确: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人格权编: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守护“秘密花园”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草案的一大亮点。代表委员普遍认为,这是民法典立法的重大创新,有助于强化对人格尊严的全面保护。

  个人信息被手机APP悄悄收集?电话诈骗、广告骚扰频频出现,让人忍无可忍?……民法典草案及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回应,拟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邮区中心局邮件接发员柴闪闪认为伴随着快递实名制普及,快递面单上个人信息“一览无遗”,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他建议政府部门在加强快递企业内部信息运营监管的同时,加大推进快递企业使用隐私面单技术的力度。

  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甄贞则递交了一份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民个人信息收集与保护的提案。她呼吁,疫情之下,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不能放松。

  她建议,为防控疫情而收集个人信息的单位,应当事先向公安机关报备。同时也应限制收集单位的知悉人员范围,加强过程管控。

  继承编:扩大遗产范围 保护“网络虚拟财产”

  一段时间来,“去世后如何处理社交账号”、“游戏玩家死亡后家属要求继承游戏账号”的话题和案例时常登上微博热搜。辛苦练级的游戏账号,添加成百上千个好友的微信号、QQ号,还有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这些使用越来越广泛的虚拟财产能不能继承?如何继承?

  此次民法典草案继承编对继承遗产的范围做了改变,将继承法中遗产范围、公民的收入、房屋、林木、文物著作权等一一列举的方式删除,将遗产范围扩大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并采取了概括的方式,只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在其死亡后都属于遗产,可以被继承,最大限度的保障私有财产继承权。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认为,这样一个弹性的规定其实有很大好处,一些网络虚拟财产,如虚拟货币等都概括在里面了。

  侵权责任编:禁止高空抛物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近年来,高空抛物伤人事件频发,如何将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守护好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为此,草案侵权责任编对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作进一步完善,拟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同时针对此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的问题,强调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同时草案还规定,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以后,往往能够找出肇事者,这样一来,就能够大大减少‘一人抛物,全楼买单’这种情况的出现。”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解释道,因为明确了责任,物业公司也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防范措施,从源头上守护百姓“头顶上的安全”。(记者 高雅 石亚楠 缪翼 孙眉)

【来源】 农民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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