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按惯例办没关系,没有意识到已经违反了规定,更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日前,因组织参与公款旅游受到政务处分的浙江省玉环市残疾人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林康云后悔不已。
事情要从巡察发现的一张出车单说起。前不久,浙江省玉环市委第二巡察组在查阅市残联公车台账时,一张公务出车单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出车单上记录着出车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至23日,有两天是周末,出车地点是西塘、乌镇、千岛湖、天台,都是风景区所在地,而最蹊跷的是用车人一栏却写着玉环中医院。“周末、风景区、外单位”,经验丰富的巡察组几乎可以断定这张出车单一定有猫腻。
然而,当巡察组准备深入核查时,却碰了个软钉子。事情发生在2014年,残联当时的相关人员早已调离,现任的工作人员表示都不知情,调查一度面临困境。
既然残联一下子无法突破,是不是可以换个思路呢?巡察组将调查方向转向出车单上的另一条关键线索:用车单位玉环中医院。很快,巡察组发现双方有一段合作关系: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原县残联委托玉环中医院开展残疾鉴定,合作关系一直持续到现在。
自2008年开始就一直负责该项工作的玉环残疾人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林康云进入了巡察组的视线。
走进巡察组办公室的林康云看起来有些忐忑不安,不断询问出了什么事情。巡察组心里渐渐有了底。
“你在工作上和残联有什么联系?”
“这张出车单你有无印象?”
“2014年,你有无和他人一起出去旅游过?”
……
面对巡察人员一连串的发问,持续的心理攻势和政策引导让一开始还想侥幸推托不知情的林康云交了底。公款旅游问题浮出水面。
“之前残联考虑到对残疾鉴定工作比较辛苦,组织过我们残联鉴定委员会成员外出旅游。2014年,我们去了西塘、乌镇、千岛湖、天台,我是组织者,用车是残联提供的,12000元费用最后在中医院报销的。”
谈话核实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和相关资料移交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公款旅游,林康云受到警告处分,参与公款旅游的曹正松、周文斌也被诫勉谈话,违规报销的12000元全部退回。2020年4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多名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领导干部被问责处理。(颜新文 通讯员 郑敏 张笑柳)